图书馆办公用品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3-05-27608

1、    使用办公用品本着原则上勤俭节约,杜绝浪费,努力降低消耗、费用。做到按需领用、合理使用。
2、    为了方便整体核算,在每学期开学初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过统计、预算将本学期所需用办公用品先上报馆办,经核算批准后,由办公室填写领物单,到学院设备处领用,再发放到具体使用人手中。如设备处领不到的物品,经批准后使用人可自行购买,发票交馆办报销。
3、    对于低值易耗品,如圆珠笔、水笔、笔芯等,发放到个人手中自行保管,原则上一学期发放一次,特殊情况需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发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