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财务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3-05-27678

一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
1、图书馆各项经费支出由馆领导统一管理,财务人员具体实施。
2、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至设备处领取,再发放到各部门,办公室做好登记手续。图书期刊加工用品,各部室事先报书面计划,馆长审批后,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购置,登记入库。
3、经馆领导同意,由各部门人员购置的用品、耗材,需到办公室办理登记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。
二、现金票据的管理和使用
1、办公室负责馆内会计和出纳工作,对所有现金的收支均严格按财务手续办理。
2、办证费、复印费、电子阅览室上网费、休闲阅览室饮料费及罚款等收费项目,一律经POS机统一刷卡,各部室不得自制票据或打白条。管理人员不得接触现金。如遇免罚需写免罚理由材料,盖图书馆章生效,免罚单交办公室备案
3、各种收费款项,必须及时交馆里财务,然后由馆里财务人员上交院财务处,任何人不得擅自留用。
4、各部室使用现金必须事先经馆领导批准,未经批准使用,事后以票据报账,不予报销, 责任自负。
三、财务管理原则
1、图书馆财务管理审批权,由主管领导负责,特殊情况由馆长办公会决定。
2、为加强财务工作,馆内所有财务集中统一管理,由办公室执行。办公室每月汇总经费收支情况,编制财务收支报表,向领导汇报。
3、各部室经手现金均应由两人负责,并向馆领导汇报。
四、财务工作任务
1、办公用品、劳保福利、图书加工用品、设备添置等费用的报账工作。
2、馆内各项收费项目的审计、做账工作。
3、全馆职工加班费及各种补贴费的制表和发放。
五、财务工作要求
1、遵守财务制度的规定,记账、做账做到手续完备,账目清楚。
2、按时报职工考勤表、学生勤工俭学工资、保洁费、各种补贴及财务报表,做到报表准时,数字准确。
3、对不合理的支出要求办公室要拒绝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