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治安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3-05-27615

 1.图书馆建立治安消防小组,馆长任组长,各部门主任为小组成员,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。
   2.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部室主任是该部门的治安消防负责人,管理该部门的安全消防工作。
   3.严格进馆验证制度,严禁闲杂人员进出图书馆(文献中心),未经批准,严禁馆内大件物件、设备等公共财物出馆。
   4.定期派人参加治安消防培训学习,认真掌握消防知识,掌握常用灭火器、消防器的使用方法和紧急情况下疏散读者的基本常识。
   5.图书馆、文献中心内严禁吸烟。
   6.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门窗、电源等,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办公室或馆领导,以便及时采取措施,消除隐患。
   7.未经允许,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、网络线,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。
   8.消防控制室建立24小时/每天值班制度,负责监视消防系统运行,出现火警应立即处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