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阅规则
借书册数及期限
1.借书册数:教师 20 册,学生 5 册。
2.借书期限:学生 30 天,教师 180 天。超期则不予借书,超期一天每册收取罚款 0.1 元,交清罚款方可借书。
3.续借图书只限一次,借期如上,来馆续借必须带书和借书证到所借书库办理续借手续。过期书刊不予续借。
4.各系确因教学、实习需要,由课题负责老师到图书馆联系,经馆长同意,可由各班学习委员统一来图书馆办理集体借书手续。集体借书需专人负责,整借整还。借阅图书不超过 80 本。借阅期限为半年,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三个月。
借书方法
1.借书时必须遵守开架书库的借书规则,进入书库时请用借书证换取代书板,选书时必须按要求使用代书板,(请仔细阅读代书板后的使用说明) 以免错架乱架。
2.读者借书时,须仔细检查书籍,如发现有损坏现象,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,否则后果自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