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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规则

发布时间:2023-04-2427


1.借阅权限及借期:

1)借书册数:教师30册,学生10册。

2)借书期限:学生30天,教师180天。超期则不予借书,超期一天每册收取罚款0.1元,交清罚款方可借书。

3)续借图书只限一次,借期如上,来馆续借必须带书到所借书库办理续借手续;也可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号、图书馆主页、自助借还机续借。过期书刊不予续借。

(4)节假日借期的计算方法:未超期图书:节假日顺延,不计算借书时间;已超期图书:放假之前已经超期的图书,节假日仍累计超期时间。

2.图书借还流程:选择所需图书,在自助借还机上自行完成借还或请书库管理员办理完成。

3.遗失赔偿:按图书馆相关规定赔偿。